2005年5月1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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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版:援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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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
实施机关:浙江省交通厅
办理程序:(1)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开工报告。(2)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,报省交通厅核准。(3)省交通厅核准。
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:招标工作已经完成,施工、监理单位已经落实;建设投资已落实,并已经审计;征地拆迁基本完成;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已办妥;环保和水土保持方案已经批准。
主要监管措施:通过检查掌握项目的基本情况,及时纠正不当行为。